“我们全家最困难的时候,是检察官主动告诉我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是他们的帮助和鼓励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希望,解了燃眉之急,感谢检察官!”贾姑娘激动地说道。
为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提高便民程度,减轻被救助人员的负担,在新冠疫情防控条件下,第九检察部通过远程视频办理了一起跨省司法救助案,并于近日将八万元司法救助金通过视频与电子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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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协作,移转线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
我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王某芝、王某连、贾某飞、贾某涛等人与潘某某等人生命权纠纷申请民事监督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侵权人贾某某与加害人同为宝坻区某消防工程施工人员。2017年12月17日晚至2017年12月18日凌晨1点期间,加害人精神类疾病发作,在工程队工棚内用铁锤、菜刀等工具将贾某某及另一名工友杀害。后加害人在树上自缢身亡。由于加害人已死亡,宝坻分局撤销了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线索及时移送第九检察部。经初步审查,第九检察部依法告知王某芝等人有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收到申请书的当日,第九检察部检察官认真细致审查了案件相关材料,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第一时刻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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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查,远程调查,加快案件办理过程
第九检察部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后,开展了一系列案件调查工作。由于目前尚属于新冠疫情防疫期间,为减少救助申请人舟车劳顿,降低新冠病毒传播的风险,减轻被救助人的负担,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创新使用远程视频方式,对救助申请人进行视频调查,并全程录音录像予以监督。经调查,王某连系贾某某之母,其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需专人照料。王某连老年丧子,遭受重大打击,亦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面临急迫困难。宝坻区法院判决加害人家属在遗产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49万余元,但加害人无遗产,因此王某连未获得任何赔偿。王某芝系贾某某之妻,案发前其与两名未成年子女,主要依靠贾某某工资维持生活,贾某某被害,家中失去顶梁柱,生活陷入困境,两个孩子相继辍学外出打工。案发后,王某芝向加害人家属索赔,仅得到12000元。在调查核实之后,检察官加快办理进度,缩短司法程序时间,从收到司法救助申请书,仅用一个星期时间就将案件材料整理好并向市检察院上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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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及时发放,解决受害家庭困难
为及时发放这笔救助款,检察官开拓思路,及时与市院及我院财务部门、技术部门沟通,开通绿色通道,先行垫付,采取视频与电子支付相结合的发放方式,相隔五百公里,将这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救助申请人手中,切实解决了受害家庭生活困难的现状。视频现场贾姑娘通过手机查询了救助金已发放到银行卡的信息,开心的笑了,而她的奶奶和妈妈却激动的哭了,他们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有了盼头。正是国家的司法救助制度让无数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重新站了起来,这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生动的体现。
信息来源 | 第九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