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金豆的联系我”
“想要快来拿”
台州仙居一痴迷挖“豆”男子
隔三岔五在抖音上显摆
自己跟小伙伴们“上山挖金豆”的战果
却不知
他们已经捅了大篓子
今年11月,仙居警方工作中发现,有昵称为“王哥金豆”的用户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上山挖“金豆”的视频,还吆喝兜售,而视频中的“金豆”极有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通过侦查,警方将仙居籍男子王某军锁定为嫌疑人,于11月16日抓获,当场查获疑似“金豆”盆栽30株。经鉴定,确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
面对民警讯问,一开始王某军还心存侥幸,但在事实证据面前,很快交代了其非法采挖行为。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将陈某、杨某、应某等另外7名涉案人员抓获,共查获扣押涉案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豆”近300株。
经查,9月份以来,王某军先后5次分别伙同好友驾车到永嘉县界坑乡、碧莲镇一带深山中采挖“金豆”,并售卖给他人。
他们认为“金豆”叶片常青,果子金黄,种在家中能改善风水,对做生意有着美好寓意,上山采挖野生金豆主要用于相互间鉴赏、显摆,也时常作为礼品用于人情往来。
目前,8名涉案人员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延伸阅读
金豆又叫山橘,山金豆,金柑,属芸香科金橘属的常绿植物,可观叶,可观果,果实为朱红色,挂果期长,是珍贵的观果品种,深受青睐,因此乱采乱挖现象时有发生。2021年9月7日,金豆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目录。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15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于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获得行政许可证件和行政许可决定的,在有效期内,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二、《名录》所列野生植物已调整主管部门的,于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向原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由原野生植物主管部门继续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的行政许可证件或决定,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附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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