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丨2021年第十二批755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第十二批严重交通违法明细,涉及700余辆车的755条严重违法行为。

在此次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中,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占比较为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623条(占比83%),其他车辆类型违法记录132条(占比17%)。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572条,占比76%。

从交通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431条,“无证驾驶”92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2条,“肇事逃逸”39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25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1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5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3条,“实施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10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4条,“超速50%以上”4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3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2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2条,“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1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1条。

严重交通违法或将影响信用等级,交管部门在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同时,一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市场准许入、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标签: 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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