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通过“节”“控”“调”“管”等综合措施,置换深层地下水0.1亿立方米,关停机井1070眼,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天津市深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回升2.66米。
一是强化各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建设高标准农田26.8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05万亩。加快工业节水减排,推动荣程钢铁、天钢联合特钢等重点企业实施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改造;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示范企业中沙石化和荣程钢铁纳入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奖励范围。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改造老旧供水管网19公里,雨污分流管道5公里;节水载体创建节水型企业54家、节水型单位58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77家、节水型高校7家、水务行业节水型单位83家。
二是调整产业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开采。以地面沉降严重区为重点,实施耕地轮作休耕3.61万亩。出台《天津市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形成与水源条件相适应的生产格局。大力推进工厂化养殖,滨海新区工厂化养殖全部采用循环水养殖模式和尾水处理循环再利用技术。出台实施《天津市制造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天津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大力发展低水耗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新动能底盘。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1%,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6.3%。
三是持续强化水源调度,补充生态和农业水源。调配引江水源11.35亿立方米,引滦水源2.15亿立方米。印发2021年度全市供水计划,统筹全市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生态环境退水等各类水源,明确各区可供水量及水源。推动非常规水利用,规模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通过河道调蓄输配,补充生态和农业用水,预计全年处理量达到12.5亿立方米。截至12月初,全市累计生态调水16.24亿立方米(含部分再生水)。
四是严格用水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地下水禁采限采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超采区管理要求,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地下水超采区未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加强计量监测,做好国家地下水监测站运行维护,对地下水水位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地下水水位考核标准,在预警应用系统中实时发布地下水水位下降预警信息。加强地下水取用水户水量监控,非农业生产用机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农业用水通过“以电折水”的形式实现计量。按照《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管理办法》,完成前三季度预警管理。
下一步,天津市将按照《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要求,通过继续深化各业节水、着力推进地下水水源转换、加大水源调配力度、严格用水管控、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综合措施,推动落实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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