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惹争议
法官调解解纠纷
近日,津南法院双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原、被告于2020年9月份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所有的房屋进行室内装修。
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80%装修款,被告亦依约开展装修工作,在施工后期双方产生争议,原告提出被告装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并主张被告赔偿损失。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开庭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较大,在装修过程中双方也曾因装修问题闹至派出所,庭审中原告情绪也比较激动。考虑到一纸判决对双方矛盾的化解效果可能并不理想,会使装修未完的房屋处于长期搁置状态,所以承办法官立足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力争给双方做调解工作。
但经过第一次庭审,原告仍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十余万元,且双方均坚持申请对房屋装修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于是承办法官依规启动鉴定程序。在鉴定过程中,承办法官经与鉴定部门沟通,了解到该房屋质量鉴定费用很高,于是又以此为切入点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同时给双方释明鉴定后的诉讼风险。
调解结案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原告撤回了鉴定申请,并希望由法庭调解解决纠纷。再次开庭时,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就合同解除、剩余装修款支付及损失赔偿事宜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了纠纷。
津南法院双港法庭一直坚持立足审判服务群众,同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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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港法庭 | 出品:津南法院新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