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将至,亲朋好友之间聚会机会增加,但个别驾驶人仍对酒后驾驶不会“巧遇”交警存在侥幸心理,结果被依法查处,悔之晚矣。
自认走高速不会遇到交警
12月26日21时许,交警高速公路二支队海滨大队交警在秦滨高速公路官港收费站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发现,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该驾驶人当日晚饭时和朋友在滨海新区一家饭店聚餐时喝了白酒,自认为走高速公路不会被交警查处,遂冒险侥幸上路。
遇检查突然停车
12月28日20时45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生态城大队交警在中新生态城海晨道沿线开展行动时,交警发现一辆行驶中的小客车突然靠边停车,立即上前拦检。
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该男子同样是与朋友在元旦假期间相约聚会后,侥幸违法驾车上路。
法律成本
“醉驾入刑”已经10年,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驾驶证也要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如果违法驾驶人是职业驾驶人,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济家庭成本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对事故损害予以赔偿,交强险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驾驶人追偿。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将由醉酒驾驶人及其家人承担!
因此涉酒违法损失的不只是金钱,更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会给职业生涯等各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天津交警提示
假期前后聚会小酌难免,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需自觉避免!亲朋好友相聚,相互监督、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元旦假期前后交管部门将持续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全天候、全路段、无缝隙开展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