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交易周期长。对于缺少经验的购房者来说,非常容易遇到纠纷。有的购房者买二手房时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明明已经交了房款,但是发现房子的其他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导致交易无效,这其中,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关于房屋产权问题,该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当你选择进行房屋买卖时,你需要注意一个问题,你的房子是共有的吗?一般来说,房屋的产权若是共有的,那么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你是无法将房屋出售的,即使你已经出售了,该笔交易也将视为无效。下面就带大家来仔细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要如何应对。
一、多个卖方,如何办理出售?
1.夫妻共同共有
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权利人一人签署合同。基于夫妻共同共有,需要权利人配偶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2.夫妻按份共有
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要求两人到场签署合同;若其中1人不能到场,需要不能到场的共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到场的产权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同时代理共有权人签名。例如,张三、李四均为买方,张三到场,李四未到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则合同的签名处可写成“张三、李四(张三代)”。
3.非夫妻多人按份共有
房屋登记在多人名下,要求全部权利人及其配偶到场签署合同;若有部分按份共有人不能到场,需要不能到场的共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若按份共有权利人配偶不能到场,需要权利人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合同签名方式与“夫妻共同共有和夫妻按份共有”相同。
二、卖方是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共有,如何办理?
出售未成年和监护人名下共有的房屋,未成年人应当有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即可,若未成年人和监护人未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签署房屋买卖和同事,未成年可以不到场,但其监护人必须到场,签字时“出卖人”处签署未成年人姓名(监护人代)+监护人姓名,“代理人”处签署监护人姓名。
三、多个买方共同购房,如何办理?
不管是夫妻关系、亲属关系还是男女朋友关系,甚至无任何关系的人均可合资购入房地产。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已婚购入房地产,但是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签约时只需一方到场即可;若不动产权证书需要登记所有出资人(包括夫妻关系)的姓名,需所有出资人到场,若不能到场需做委托,提供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