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节日道路安全畅通。假期首日,全市交警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39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驾违法行为8起,其中不乏二次酒驾、无证酒驾等存在双重甚至多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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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月两次酒驾被查
1月1日21时14分,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大口屯大队交警在津围公路沿线查处了一名酒驾的男子。执勤交警当时就觉得该男子十分面熟,随后核查发现,其在2021年12月1日,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过,时隔一个月时间,该男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不知悔改,竟然再次酒驾,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
根据法律规定,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行驶”“再次饮酒驾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将被合并罚款28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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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 执意“带酒”驾车被查
21时9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在新港三号路沿线开展治理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发现,该车驾驶人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该男子承认,当晚其在朋友家聚餐时喝了酒,因临时有事,便不顾危险急忙开车上路。该男子依法被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22时27分,交警高速公路二支队津静大队交警在津沧高速前毕庄收费站开展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发现,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晚其参加聚会时喝了酒,本来朋友们劝他不要驾车回家,但他一想到转天到单位值班驾车更方便,认为高速公路上没有交警检查,执意驾车回家。
无独有偶,当晚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交警咸水沽大队交警在建国大街沿线开展行动时,同样拦检到一名参加新年聚会的酒驾司机。该驾驶人因觉得饭店离家比较近,于是不顾朋友劝说,独自一人饮酒后驾车返回家中。目前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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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违法集于一身
22时46分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牛道口大队交警在南城东路开展行动时,一辆小客车驾驶人在接受交警拦检时,口中传出酒气,且无法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该男子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男子承认,当晚他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觉得自己很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还没开出多远就被交警查获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将依法对其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机动车未携带行驶证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2850元。
(摄影 毕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