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2
再见2021
过去的这一年
你一定有很多属于自己的
独家记忆
有欣喜、有辛劳、有期待,有遗憾
在一起抗击疫情的第二年里
你一定更独立、更勇敢
也更懂得珍惜
2022年的大幕已经拉开
你将拥有崭新的365天
一大批新规也要同步上线咯
涉及
放假、社保、养老
出行、教育、公共安全
等方方面面
每一个都将影响天津人的
工作和生活
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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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放假3天!来津离津政策调整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22年元旦放假通知,1月1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详情)根据我市机动车限行管理规定,元旦假期机动车尾号不限行。
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强化天津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明确我市发生本土疫情期间,严格落实涉疫区域人员“非必要不离津”;2022年1月1日至3月15日,天津市实施全部外地来返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制度。
天津限行尾号又将调整
2022年1月3日起,天津新一轮尾号限行即将开始。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寒假来了
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安排,中小学寒假将于2022年1月19日正式开始。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寒暑假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天津市教委表示,寒假期间,依然要坚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倡导低风险地区师生合理出行,发生本土跨省传播聚集性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最新标准
10月19日,天津发布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登记缴费方式、报销待遇、异地就医管理等情况。其中,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按照高档、低档两档缴费,高档缴费人员每人每年950元,低档缴费人员每人每年32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20元,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报销新规实施
日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文,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门(急)诊就医报销工作,同时公布三级医院具体类别和选定方式,其中,儿童医院看门急诊无需事先预定即可报销。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26年12月31日废止。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支持处方流转医保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天津支持处方流转的有关医保政策。其中提到: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以及凭非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或自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上线
日前,《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明确教师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新标准
日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对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曲艺及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新兴艺术的培训机构试行最新标准。
和平区对“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最严禁令
近日,和平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类培训机构办学范围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未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12月31日后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违反《通知》中规定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给予顶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天津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尖峰电价仅在大工业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包括实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煤改电采暖峰谷时段和价格政策暂不做调整。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成立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优惠终止
近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本市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月起,不再执行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6%执行。
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施行
日前,促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含免罚事项清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上线
为了加强地震预警管理,发挥地震预警作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天津发布了《天津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1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2022年1月15日起,天津施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11月29日,《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11月29日,《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大波好消息来临
大家是不是已经开始憧憬崭新的2022啦
蓝朋友在这里可要给大家提个醒
新的一年可不要忘记消防安全
现在正处冬季
历来是火灾的高发期
下面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冬季取暖的消防安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