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地区严打“牵活、揽客”

本报讯(记者 万红)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为严厉打击巡游出租汽车司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及其他出租汽车司机不按照停车秩序停车候客、离开车辆招揽业务及单独或雇用他人招揽客运业务转卖他人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牵活、揽客”),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开展严厉打击“牵活、揽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地区客运秩序。

根据通告,出租汽车禁止进入天津滨海机场社会停车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如离开机场地区的车辆有“牵活、揽客”行为,将依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条第七项之规定,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处以上限5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对于单独或雇用他人在机场地区“牵活、揽客”、转卖他人谋取利益、扰乱机场公共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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