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度重视能源保供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市能源电力保障协调小组,精准调度,夯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天津市能源电力保障协调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能源企业为成员,实行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已召开60余次调度会,及时传达国家要求,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对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台账化推动,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全市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行动,有力保障了能源稳定供应。一是煤炭储备稳步回升。从煤源、运力、接卸等多方发力,千方百计提升电煤库存,调配四季度长协煤150万吨,实现发电用煤中长协全覆盖;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8大主力电厂存煤稳步提升,由9月30日的40万吨增至11月28日的140多万吨,全市整体可用天数达22.1天。二是全力落实天然气资源。签订采暖季合同量较去年实际用量增长11%,建立与上下游企业的协同保供机制,全市供需总体平衡,督促燃煤机组应发尽发,增加燃气机组出力。三是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科学实施需求侧响应,有效缓解电力缺口,能源电力供应总体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