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宁河法院潘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家人团圆,亲人欢喜。
1994年,陈甲收养了因父母离异无力抚养的陈乙为养子,对其视如己出,平时省吃俭用,供其上学,无微不至的照顾其日常生活。在陈乙到适婚年龄后,又四处张罗给陈乙操持婚事,陈乙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在陈乙结婚初期,陈甲为其照看孩子,双方其乐融融,但是近几年双方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陈乙不仅不感激养父这些年的付出,还屡次打骂陈甲,打砸陈甲的家。陈乙还搞婚外情抛弃妻子和儿女,陈甲多次劝阻无果,直至后来无法联系到陈乙,陈乙的行为给陈甲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压力。
2021年6月7日,陈甲起诉要求与陈乙解除收养关系,并请求法院判令陈乙补偿陈甲收养期间的抚养费、教育费。潘庄法庭单建杰法官在受理该案后随即通知陈乙到庭参加应诉,到庭后,陈乙称在日常生活中对陈甲生活关心照顾、关怀体贴,只是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心里产生了隔阂,从未想要解除与陈甲的收养关系。但是陈甲情绪较为激动,不停哭诉无法与陈乙共同生活,坚决要解除收养关系。单法官耐心的从情、理、法多方面明理说法,希望双方能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在单法官的劝说下陈乙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回归家庭,好好挣钱,好好照顾儿女和父母,不再犯糊涂,希望养父能给自己一次机会。最终陈甲对陈乙予以谅解,与陈乙握手言和,当庭原告陈甲撤回起诉。此案圆满解决。
来源:潘庄法庭
作者:皮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