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在北京、天津进行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操作指南
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适用人群
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京津冀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及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后,可在京津冀试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并结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扩大人群范围。
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时,只需与医疗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全额垫付结算的医疗费用(指未实行或无法实行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原政策规定和流程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等的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北京市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62家)
来源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