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元旦假期最后一天,我市各交管部门持续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节日道路安全畅通。在当晚开展的夜检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36起,其中含醉驾交通违法行为7起。
当晚,交警河北支队新开河大队交警在律纬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酒驾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1时14分,一辆红色小客车行至临近治理点100余米处时,突然减速准备靠边停车。见该车行车轨迹异常,交警立即上前拦检。经现场检测,该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马伸桥大队交警在夜检中也查处了一名“酒司机”。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毫克。经交警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曾于2017年8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予以处罚。由于该驾驶人一直未参加培训考试,其驾驶证已处于超分、注销状态,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二次酒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天津交警提示:春节临近,为给市民营造良好出行环境,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全市交警加大力度,在强化日常治理的基础上,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酒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检行动。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切勿实施“酒驾”违法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后悔也来不及。
(焦轩 刘希萍 黄磊 郭鑫鑫 摄影 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