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我国八大传统高等外语学府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2012年起,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是全国多语种国际化人才培养重镇,是全国唯一一所培养“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的单位,是语言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和储备基地,是全国首批“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高校。

学校立足天津、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全球视野、求索精神、跨文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砥砺奋进,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传统优势学科,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学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

01

招生计划

学校“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授予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根据学校实际,2022年招生专业(方向)为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可在计划数内对专业名额进行调配。

02

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国家特殊需求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和笔译实践能力;

(四) 招生对象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22年9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

2、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复试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五)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原则上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八)具有国际传播实践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03

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学校博士研究生每年招生一次,考生可于2022年1月10日-3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不允许重复报名,以生成报名号为准,如有两条及以上报名记录的,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

(二)报名准备材料

1、 研招网报名表。

2、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中已含《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专家推荐书》《政审表》以及所在单位意见,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盖章。注意: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并签章;报考非定向的非应届考生可不填单位意见。

3、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个人成果、外语能力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到入学前上交。

4、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3月10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所需的材料原件,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学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5、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月25日——4月5日将报名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zb@tjfsu.edu.cn;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申请表上须粘贴照片)通过EMS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交纳相关费用(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04

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三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两门专业课和第二外语,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科成绩100分。

2、复试:考查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复试安排在初试结束并公布初试成绩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总分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初试日期:4月下旬

具体考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有关信息,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

05

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选拔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成绩:初试成绩(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40%+第二外语×10%)+复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高低次序排序。

(三)具体要求以后期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06

学习年限

学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

07

学习费用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缴纳学费,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建立多元化博士奖助体系。

08

联合培养

学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与中央党史与文献翻译研究院(中共中央编译局)联合培养,由学校和中央党史与文献翻译研究院的有关专家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双导师制。博士生在学期间,可至中央党史与文献翻译研究院进行学习实践(因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09

报到注册及人事档案调转

(一)凡被学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注册。

(二)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脱产)和定向就业(在职)两种类型。凡被学校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生,学校将在6月份发放调档函调档,全脱产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学校;如被学校录取为定向在职博士生,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因报考问题与定向单位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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