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三条。
第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财政经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或者支持举办营利性幼儿园。
第二, 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众所周知,现在小孩教育尤其是学前教育,占比居民消费支出前列。每月几千元的保育费,几乎接近普通人一个月收入的结余。收费高,营收多,效益自然高。多地地方财团和金融投资机构,逐渐掌控着这块利益奶酪。学生家长就要不断地给奶酪输血,导致民生哀怨,导致易生不易养,导致新生儿出生率逐年创新低。
国家重点出台更多政策,保障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减少公私幼儿园的差异性。保持人口红利,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