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月6日消息(记者褚夫晴)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实施方案》明确4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打造综合监管网络,强化社会共治。二是加快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提高审评查验能力,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药物警戒水平,提高监督抽检能力,提高风险分析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四是推动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提升标准管理水平,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加强区域间协作交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生物制品发展,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服务水平。
《实施方案》强调,要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强化保障支持、创新人事管理、激励担当作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