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已经家喻户晓
大部分群众都能自觉遵守
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终被依法处罚
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公安武清分局提示您,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武清区人民政府通告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武清警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快速查处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罚。
日前,公安武清分局崔黄口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辖区一杂货店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最终,燃放爆竹的违法嫌疑人赵某被武清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武清区大良镇居民何某在家门前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武清分局大良派出所民警依法查获,最终,武清警方依法对何某予以行政处罚。
日前,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民警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林某查获,最终,武清警方依法对林某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朱某在武清区上马台镇燃放烟花爆竹,随后,该人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武清分局上马台派出所民警查获,最终,武清警方依法对胡某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公安武清分局徐官屯派出所民警对周某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最终,武清警方依法对周某予以行政处罚。
武清公安正全面开展禁燃巡查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所以,
不要心存侥幸!
广大辖区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为改善辖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共同做出努力。同时,欢迎大家提供相应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
为什么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避免——危害、危害、危害!
保证——安全、安全、安全!
环保——过年、过年、过年!
素材提供:治安管理支队 唐新振
图文、编辑:郭鑫
车辆限行
明日(1月7日周五)天津市外环线以内道路限行尾号3和8,武清区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