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出行需求有所增加,为保障群众出行平安,营造良好交通环境,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保持常态化整治不放松,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元旦以来,共查处“酒驾”21起,其中含“醉驾”5起,对违法驾驶人起到有力震慑的同时,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月5日,大邱庄大队交警在静海区大丰堆镇团静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治理行动。20时34分,一辆小客车由东向西迎面向治理点位驶来。
当看到前方有交警拦检时,小客车有明显减速行为,被交警发现依法进行拦检。经查,小客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行为。后经核查,发现该驾驶人曾于2019年8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查处,此次被查属于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交警依法对其处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