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度篇)》日前发布,旨在引导企业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制度,推动建立多职级多层级的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形成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提升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市技能人才队伍,为天津制造、天津创造、天津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据悉,该分配指引从“岗位等级管理”“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三项制度进行引导。

建立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将员工岗位等级共设置为8级,其中1级为最低,8级为最高。每个等级分别有7个薪酬档次,其中1档为最低,7档为最高。岗位等级根据所在具体工位确定,并实现不同薪酬的差异化管理。实习期员工原则上为工位对应等级的最低薪档,实习期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按照相同、相近条件的员工等级水平,确认具体的等级和薪档。《指引》同时明确了薪档调整细则,如因工作不胜任或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位、待岗、长期休假人员重新上岗等不同情况如何执行新等级和薪档,并对管理实施做出详细指引。

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岗位价值和业绩表现挂钩的激励机制,除依据员工岗位等级标准核定按月发放的基础工资、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外,提出了根据员工主岗以外额外储备的符合上岗要求的多项技能确认多技能工资,员工多技能种类最多不超过3种,多技能工资最高值为800元。同时对绩效工资公式、绩效基数、新员工薪酬等均做出了详细明确,并明确了特殊薪酬如计件薪酬和协议薪酬的构成及核定原则。

建立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搭建与技能贡献挂钩的考核分配体系,明确了员工绩效考核的周期、内容、员工月度及年度绩效计算方式,并对考核具体实施、考核组织程序及考核结果应用做出了指导。(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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