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共融律师,您好,请问:2022年1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检测出两例奥密克戎新冠病例,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自1月9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1月10日7时起12个区全体居民才开始做全员核酸检测,那么1月10日(周一)甚至1月11日(周二)期间,单位无法正常上班,如何支付期间的工资?
答
第一,我们要认识到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防控指挥部做出全市全员核酸检测是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阻击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而做出有利正确的决定,我们全体市民及单位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
第二,截止目前,天津市实施全员核酸检测也是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首次做出的决策,因此目前相关部门暂未针对本次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工资支付的问题做出明确针对性政策解答,但律师认为目前全市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员工虽未出勤,应视同正常提供劳动并应正常支付工资;
第三,律师认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应该正常支付工资依据有如下两点:
其一,2020年2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目前全员核酸检测,应属于“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符合上述应该全额支付工资的条件;
其二,参照全国其他城市的先例,曾经历过全员核酸检测地区的人社局部门发布政策,明确全员核酸属于应该正常支付工资的情况。例如:2021年8月无锡市出台的《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参加政府公告要求的全员核酸检测所需时间,企业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管理提示
配合好全员核酸检测属于响应天津市政府的正确决策,不仅关系员工身体健康,亦关乎社会公众的利益。建议单位稳妥处理好因防控核酸检测或隔离观察期间职工的劳动关系、假期和工资支付等问题,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不要终止或解除隔离观察期内职工的劳动关系,建议及时安排健康码转为“绿码”职工返岗复工,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职工复工等。
一直坚信积极乐观的天津人民能够很快战胜疫情,“大哏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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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