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疫情发展情况,我市调整了天津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扩散,重庆市疾控中心提醒: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搭乘过对应时段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近期从市外来渝返渝的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特别提醒
鉴于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重庆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
(一)2021年12月23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西安市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离开风险地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检测2次以上(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二)2021年12月22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旅居史;12月30日以来,有郑州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离开风险地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检测2次以上(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三)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离开风险地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检测2次以上(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四)高、中风险区(指划定的区域范围)来渝返渝人员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健康提示
搭乘以下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有以下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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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错时错峰出行,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二、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 “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三、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多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