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召开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11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鉴于近日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关于推迟召开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12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2022年1月7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6日召开。鉴于近日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主席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政协天津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另行决定。
记者 | 周萌 赵征
编辑 | 霍然
来源 | 天津市人大官网 天津市政协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