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发布紧急提示(附高中风险地区名单)

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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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忻州市疫情防控办发布紧急提示——

自2021年12月24日以来有深圳市旅居史、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自觉接受社区(村)管理。对有深圳市和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旅居史人员,暂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自返(抵)忻之日起算起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照相应措施实施管控。

对14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返(抵)忻人员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4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返(抵)忻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低风险区、有本土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返(抵)忻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基本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温异常、不戴口罩的人员拒绝进入。

各用工单位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对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有交集人员,及时排查管控。

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本辖区、本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涉疫地区返(抵)忻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和省外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一律予以劝返。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坚持非必要不离忻,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忻出省的人员,要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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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忻州市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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