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发布高火险期禁止擅自进山入林通告 违者严厉处罚

1月13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高火险期禁止擅自进山入林的通告:至5 月 31 日,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内山场、林地、草地活动。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内山场、林地活动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 2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事项活动,并接受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022—29125119。

来源:天津发布

标签: 蓟州区 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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