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一名天津到辽阳人员被确认为天津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人员已被送往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观察,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近期行程轨迹如下:
1月9日,乘坐天津出租车返回,10:00左右到辽阳三星高速口下车,换乘出租车(辽K1T967),11:52到弓长岭泉眼背家中,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14:00,步行到泉眼背公交站点乘坐公交车(辽K01668D)到陈家肉食厂下车,到其亲属家就餐。就餐后16:00左右乘坐出租车(辽KT4208)回到泉眼背家中。
1月11日8:40,步行到泉眼背公交站点乘坐公交车(辽K07909D)到三排道口站点下车,步行到弓长岭区疾控中心后院,9:00-9:13进行核酸检测采样,采样后乘坐出租车(辽K2T889)返回泉眼背家中。18:20,由弓长岭区疾控中心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人员同时空可能接触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屯(社区)、单位及辖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备,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活动史等,检测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对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