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举措保障分级分类就医需求

来源:天津日报

多举措保障分级分类就医需求

封控区管控区:六大医院会诊指导救治危重症 慢性病处方用量可延长至12周

本报讯(记者 徐杨)昨天,在第167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先夺介绍,我市对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采取分级分类就医保障措施。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发挥医大总医院、一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三中心医院、医大二院、五中心医院六大“战区医院”会诊指导救治机制,充分用好缓冲间、隔离病房,并明确不得因核酸检测、健康码赋码异常等情况推诿拖延治疗。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患者,调查梳理医疗服务需求,家庭医生团队与社区网格员对接,摸清辖区内高龄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精神病患者和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底数,及时更新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人群台账,实施网格化管理,着力打通看病就医的“最后一米”。按照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有关规定,视患者病情可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另外,就近安排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医疗服务。

专门医疗机构收治“橙码”“红码”患者

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原则上在辖区内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医,指定专门医疗机构集中收治封控区、管控区“橙码”“红码”患者,也可由专门医疗机构采用驻点医疗队、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就医。同时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利用“云服务”“云药房”等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

为全力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我市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确保急诊急救工作有效、有序、安全开展。建立会诊支援机制,调派专家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对于确需转诊的患者,可按照转运要求转诊至辖区外指定接诊医疗机构就诊。

刘先夺表示,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我市也采取措施保障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需要血液透析等应用特殊诊疗设备的患者,原则上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如辖区内不具备相应诊疗条件,则按照风险等级将患者规范转运至辖区外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

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我市明确了疫情期间全市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并公布机构咨询服务电话,为全市孕产妇、儿童提供助产、分娩、保健咨询服务,指导做好孕产妇、儿童自我监测和居家防护。

对那些临近预产期的孕妇、高危孕妇,组织落实中高风险区就诊定点机构、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做好接诊准备。各区和接诊机构会及时联系告知临近预产期的孕妇、高危孕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各级助产机构建立完善疫情期间孕产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指导孕产妇适时接受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住院分娩准备。强化妊娠风险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和危重症救治,保持急诊绿色通道畅通,妥善处置、及时转运患者,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将充分发挥作用,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优先为其开辟就诊绿色通道,启动急诊会诊协调机制,守住母婴安全底线。

“五包一”工作人员可代取药

为了保障封控区、管控区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可由“五包一”工作人员(街乡镇干部、网格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工作者、责任区民警、社区志愿者)作为代取药人,采取在医疗机构登记患者及代取药人双身份证的方式,为封控区、管控区居民代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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