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新增1例阳性人员。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依据“四早”原则,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紧,科学精准,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扩散,重庆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一)非必要不前往天津市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天津市人员非必要不来渝返渝。
(二)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搭乘过对应时段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备或通过“社区报告二维码”(下载地址为http://b6i.cn/6iBNL)填报个人信息,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其他市外来渝返渝人员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特别提醒
鉴于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重庆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
(一)2021年12月9日0时至12月24日24时之间,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开展2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抵渝后已完成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 24小时以上)。
( 二 )2021年12月25日0时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 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离开天津市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核酸检测2次以上(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三)2021年12月23日0时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西安市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离开风险地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检测2次以上(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四)2021年12月22日0时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旅居史;12月30日0时以来,有郑州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离开风险地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检测2次以上(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五)2021年12月27日0时以来,有河南省安阳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 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离开安阳市超过14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至少核酸检测2次以上(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六)2022年1月12日0时以来,有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除外)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七)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分类管理。
重点排查
请搭乘以下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请有以下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分类管理。
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它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渝返渝人员参照上述要求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渝返渝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高风险岗位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七)其他来渝返渝人员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以上人员在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近期从天津市,陕西省西安市,河南省郑州市、安阳市、许昌市的来渝返渝人员按“特别提醒”进行分类管理。
(九)中、高风险区范围以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公布为准。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名单以各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准,目前可在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上查询到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七省区公布的边境口岸城市范围。
健康提示
(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错时错峰出行,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二)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 “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 “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三)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多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图文来源:重庆疾控、重庆发布
来源:重庆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