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离婚后探视孩子不易,男方却称另有隐情

​泉州南安的阿朱称,她与前夫离婚后,探视女儿的过程一直不顺利。阿朱希望通过调解小组的劝说,帮助她行使正常的探视权。

母亲称探视孩子受阻

阿朱表示,去年与前夫离婚,由于自身家庭原因,她更想让孩子在男方家成长,所以将孩子的抚养权让给了男方。但此后,阿朱想要去看孩子时,却一直不顺利。

阿朱

比如叫我亲戚一起跟我去,然后他们看这么多人在的情况下,或者是我亲戚替我说软话,男方心情好了,孩子可以带出来。这个月就一直不让我带出来,我说了两次,男方还是不同意。

调解小组了解到,孩子目前由爷爷奶奶在带,如今阿朱想与他们协商,将探视方案定下来,让自己能够顺利地探望孩子。

男方:阿朱经常探视不利于孩子成长

调解小组和阿朱一起前往男方家,此时,孩子的奶奶正好在家,但她拒绝接受采访,南安市东田镇司法所以及当地妇联与她先进行沟通,调解员陈世永也将沟通结果告诉了阿朱。

过了一会儿,孩子的爷爷老卓回来了,他认为孩子还太小,阿朱经常把小孩带走,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双方对于此前探视孩子的次数说法不一,老卓也说出了不想让阿朱来探望孩子的具体原因。

爷爷

我儿子再找一个,她经常来的话会怎么样;第二,她不用付抚养费,孩子带出去一天花一千、花五百都可以。小孩刚在成长阶段,会觉得她妈最好,“妈妈对我什么都好,我要求什么她都会给我”。

调解员:孩子的成长需要母亲的参与

南安市东田镇妇联主席巫敏敏认为,阿朱作为孩子的母亲,应该要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来。

双方约定探视方案

经过沟通,老卓同意每个月让阿朱探望孩子两次,但不允许过夜。阿朱表示,她会先履行探视权,而关于孩子在外过夜的问题,调解员表示会继续帮忙沟通此事。

图片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探视权是父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孩子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希望阿朱和男方一家能够按照约定履行探视权,给孩子一个温暖的成长环境。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