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9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第四小学五年级某班家委会组织收款重新装修教室,让每个家长交300块钱。官方9月6日回复称,经核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已责令家委退还向家长收取的所有费用12000多元,责令班主任做出书面检查。
家委会这个“妖蛾子”入戏过深,又踩过界了。9月6日,“大象今评弹”就对家委会这个神奇的组织做过评论,柳州某学校一个家长群被曝出家委会要求家长凑钱给老师购买兰蔻礼盒,其中一名家长表示不参加后,被要求退出家长群。少数”精明“的家委会成员”借花献佛“,慷其他家长之慨,行讨好老师之实,算盘打得山响,全国人民都听见了。这种变了味的家委会充当“师腐”掮客,败坏师德。
这一次,内蒙古小学装修教室事件,又是家委会作祟。但是,这次我更关注官方的通报和处理结果。
9月6日,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回应称,本学期开学前,东胜区第四小学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将五年级学生的教室由三楼换到了四楼,五年级某班家委成员郭某某、李某、贾某看到教室墙壁和学生的阅览柜旧了,就想维修翻新一下。在没有和班主任老师沟通商量的情况下,在没有班主任的家长群内接龙征求家长意见,收取了部分家长的费用共计12000多元。目前该笔费用尚未使用,未对教室墙壁和学生的阅览柜进行维修翻新,所收费用已全部退还。
注意,看这个官方通报,“在没有和班主任老师沟通商量的情况下,在没有班主任的家长群内接龙征求家长意见,收取了部分家长的费用共计12000多元”,这是把锅完全甩给了家委会,班主任是完全不知情的。这家委会到底是闲极无聊还是有意陷害老师?你们要讨好老师,就应该让孩子好好学习;你们要陷害老师,装修教室就应该用小叶紫檀或者金丝楠木,花上几十上百万,或者直接送钱给老师,“效果”岂不更好?
再看官方的处理结果:1.立即责令家委退还向家长收取的所有费用。 2.责令班主任做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 3.学校对分管副校长、班主任进行提醒谈话,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这个官方处理结果与官方调查通报完全是自相矛盾:家委会没有与班主任沟通,在没有班主任的家长群里收的钱,班主任完全不知情,为啥让班主任做书面检查还全校通报批评?比班主任更“冤”的是分管副校长,班主任都不知情,分管副校长更不可能知情了,就这样莫名其妙被“提醒谈话”了。
处理问题,要明是非,讲原则,不能稀里糊涂一锅粥,更不能自相矛盾。如果在此次家委会收取装修费事件中,班主任事先知情或者就是幕后指示者,在通报中就应该明确说出;如果班主任确实不知情,在处理过程中,就应该坚持原则,赏罚分明,只让家委会退费即可,不应该“重罚”班主任。
通报中,班主任一身清白;处理中,班主任“情节严重”。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让当事人不服,也让全国网友一头雾水:班主任到底有没有错?到底该不该受罚?
不难想像,有关部门如此处理背后自有深意。通报中把锅甩给家委会,是要说明我们的老师是清白的,老师教书育人的形象不能被破坏。对“清白”的老师进行处罚,那表明我们很重视此事,即便老师无过也要惩罚一下,看我们多高姿态。
然而,正是这种高姿态,凸显了有关部门的原则性不强。老师有错你就大大方方公布,大大方方处理;老师无错你就坚定不移地支持,旗帜鲜明地“顶”他。目前这种处理方式,反而可能让清白的老师受了“不白”的处理,既糊弄了大众,又伤了老师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