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海拾贝
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拘留、罚款。
我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情况。
很多观点主张这种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其理由就在于构成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接下来我们就有针对性地分析一下。
一、怎么才会构成拒执罪?
我们先看一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要构成本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违反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二,采取的行为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第三,要求造成的后果是情节严重。
关于条件1和条件2,这个没有什么可说的,题主说的情况当然满足了,那么主要看是否满足条件3。
二、怎样属于情节严重?
这个我们不能自己随便的解释,需要看一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拒执罪有两个解释,一个立法解释和一个司法解释。
1.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8月29日立法解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在该立法解释中,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列举了五种情形,其中除了第5种作为兜底条款列为“其他”以外,前4种都明确要求一个结果,就是——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司法解释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具了一个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其中对第五种兜底条款的“其他”又进行了明确,其中只要跟执行能力有关系的,也都要求一个结果,就是——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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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情况分析
由前述可见,在题主提问这种情况下,要构成拒执罪,必须要求满足一个后果,就是——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然而,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只是更换了工资卡,法院只需要重新冻结新的工资卡,或者到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协助执行的手续,要求不得更换工资卡,就可以继续执行了。一般情况下并不影响最终的执行后果,所以说也就不能构成拒执罪了。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另外一种情形: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如果你说的这个案例符合本条情形,也一样可以构成拒执罪。
四、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虽然这种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但并不代表什么事情也没有了。
这种情况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予以15日以下司法拘留或者罚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88条的规定,这里的拒不履行行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既然被执行人有工资,那么也就能够认定有履行能力。在他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自然也就符合罚款、拘留的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