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在沪中考,花30万请“大领导”帮忙落户,不料遇上诈骗惯犯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潘颖 记者 孙云)眼看孩子中考在即,从外地来沪工作多年的冯先生试图托关系尽快落户上海,好让子女不必回原籍参加考试。然而,他费尽周折找到的“大领导”张某其实是个诈骗惯犯,骗走30万元便无下文。如今,张某已因诈骗罪被判刑,承办检察官提醒市民,办理户籍、社保等相关政务事宜请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办理,相关政策可登录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切勿轻信一些“旁门左道”,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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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冯先生读初三的孩子即将参加中考,但他们夫妇的积分尚不够落户上海,所以他拜托亲朋好友找“关系”帮他尽快办理落户。经过辗转介绍,冯先生通过郭某认识了“区领导”张某,双方约定冯先生先支付30万元定金,事情办成后再付30万元。

之后,冯先生每次询问落户事宜时,郭某都说正在办理当中。但2020年9月时,郭某突然称张某“出事”了,事情无法办成。为了让冯先生安心,郭某写了张30万元的欠条,却在归还5万元以后就再无动静了。2021年11月,冯先生选择了报警。

经调查,郭某和张某在2020年年初抢购口罩时从陌生的微信群群友发展为熟人,张某自称自己在某机关单位工作,可以帮别人办理落户口等事,如果郭某介绍客户,事成后可以给他提成。因此,郭某才对外宣称可以办理落户,并将冯先生的事情委托给了张某。然而事实上,张某只是一个普通企业员工,根本没有能力帮人办理落户,且曾经因为冒充领导干部诈骗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审查,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身份,谎称可以帮人落户,骗取冯先生30万元,数额巨大。郭某起居间作用,但无证据证实其有诈骗冯先生的犯罪故意,故未予处理。近日,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松江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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