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近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巡控二大队查获了一名酒后驾车到学校接孩子放学的家长。
11月1日20时50分许,大连公安交警支队巡控二大队联合金州交警大队在金州区东北大街附近路段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其间一辆小型汽车向执勤点驶来,驾驶人发现民警,急忙路边停车。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闻到驾驶人身上浓重的酒味。驾驶人双眼通红,当场承认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交代,当天晚上她在朋友家吃饭时喝酒了,着急接孩子放学,感觉自己意识清醒,就开车去学校,没想到在路上被执勤交警查获,非常后悔。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