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员工“监守自盗”被辞退,反向公司索赔?法院:驳回!

1

某物流公司员工李某

负责收取派送快递

公司发现其多次盗取客户快递

考虑报警对其后期生活影响恶劣

私下多次进行思想教育

2

李某不但不思悔改

还一直消极怠工

公司无奈将其辞退

李某以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

诉请法院判令

公司支付赔偿金3.9万元

3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认为

本案系劳动争议案

解除劳动关系前

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

及双方合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李某应遵守物流公司

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禁止盗窃公私财物

不仅是公司的一项管理制度

而且是快递物流行业的

基本道德要求及常识性规定

李某作为从业多年的工作人员

对该项规定应是明知

且严格遵守的

结合本案证据

李某确实存在

私自拿取公私财物

据为己有的行为

虽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

但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其作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无不当

不应再支付赔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反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

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4

贪念莫起

起念入歧途

贪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

踏实工作、干净做事

才是最好的生存之道

来源: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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