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阳了算工伤吗?专家回应

当前,部分城市急诊、发热门诊排长队现象引发关注。

为解决市民更多就医需求,各地“线上病毒性感冒专病门诊”纷纷开出。专家提醒市民,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如症状轻微无需前往医院,家中对症服用药物即可,以此减少院内交叉感染几率,将宝贵医疗资源留给重症及危重症感染者。

那么,什么情况下感染新冠病毒后才需要去医院就诊呢?一般会出现什么症状?这是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药剂科团队表示,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奥密克戎新冠病毒感染是能自愈的,通过居家隔离和服用相应药物对症治疗后都能够在7-10天的时间里获得明显好转或康复,如经居家药物治疗后无好转或者出现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应及时至医院就诊。

以下几种信号,帮助大家及时识别如何判断自己和家人是否需要就医。

1.呼吸困难或气促。如您有明显的呼吸困难,喘不过气的情况,可以用指尖氧饱和度仪测量,如氧饱和度下降至95%以下或者有不能缓解的胸痛,意识混乱时,需要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2.服用退烧药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一般退烧药起效时间为30-60分钟,对于感染前期有发热症状的感染者,服用退烧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或者布洛芬后体温会有所下降。不同剂型的退烧药药效维持时间不太一样,药效消失后,体温可能会有2-4次的反复,但是一般在3天后体温会逐渐恢复正常。如果患者经退烧药物治疗后,体温持续高于38.5℃,且发热病程超过3天,需要至医院就诊。

3.持续不能饮食,或腹泻超过2天。有部分感染者会伴随胃肠道症状,最常见的是厌食和腹泻。而若出现症状后 2天,经适当空腹或者服用止泻药物治疗后症状还是没有改善,且陆续出现嘴巴干、小便量减少等脱水症状,建议就医处理。

4.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有些患有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的人群,若出现血糖、血压控制不佳等情况时需及时咨询医生或者到医院就诊。

5.密切关注特殊人群的健康监测。如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需及时送至医院就诊。

此外,网友们也很关心,万一在上班时间不幸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不上班算病假?还是旷工?工资怎么发放?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起来听一听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华平律师聊一聊相关的问题——

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新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都不能算工伤。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按照目前的规定,员工“阳”了居家隔离,那么工资怎么发放?

按照国务院的最新的规定,新冠肺炎患者如果说自己选择居家隔离的话,那么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规定,员工在居家隔离的,仍然是属于隔离的一种情形。那么在这个期间,企业应当向员工发放的是正常工资标准。

当然如果员工选择居家隔离以后,因为病情严重,需要转到医院去治疗的,那么在医院治疗过程当中就要按照医疗期来计算,发放病假工资。

那么如果员工感染新冠后选择居家隔离,没有到医院去,怎么去开证明?

要注意员工如果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话,需要向单位或者和所在的社区要报告,那么所在社区就可以为员工来出具他在居家隔离的这个相关证明。所以员工一定要向社区去报告,这也是他的一个义务。

如果员工明明知道自己得了新冠,但是没有报告继续上班,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要注意员工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得了阳性的话,故意隐瞒不报,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了公司同事以及公司的人身或者财产等等造成损失的话,那么这个员工是要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话,危害公共安全的,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所以员工如果说感染了阳性的话,那一定是要及时报告,不能隐瞒。当然如果说隐瞒了以后,单位以这个理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

办公室不要求大家提交核酸报告了,员工也没有义务去进行抗原检测,万一感染而不自知,可能会影响到单位没法正常运作。如果是要求抗原的话,那么抗原检测的费用谁出呢?

因为根据国务院的最新规定,除了个别特殊的场所以外,都不需要提供核酸报告,也不需要检查这个健康码了。那么如果企业自己去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求员工每天上班需要进行抗原检测的话,那么相关的抗原检测费用应当由公司自己承担,因为你是多出来的要求员工履行的义务。

假设有员工阳性了,其他同事知道以后不相信公司会进行相应的消杀,不愿意继续去上班怎么办?可不可以算旷工?或者能不能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

如果有同事被感染了,新冠肺炎阳性了,那么公司是有义务对相关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如果员工仅仅以不相信公司对工作场所进行了相关的消杀,以为没有消杀干净,那么我不愿意选择继续上班的,这种情形呢公司应当及时的和员工进行沟通,消除员工的担忧。如果员工还是不愿意去上班的话,那么就会构成旷工。

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话,这种情况呢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来源:新民晚报、上观新闻、案件聚焦

编辑:陈曦紫

审核: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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