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了
幼儿园2022年12月19日正式放寒假,
小学12月26日正式放寒假,
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年级
12月30日正式放寒假,
高三年级2023年1月15日正式放寒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也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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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寒假各项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要求,全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期末考试。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由学校根据各自教学进度自行组织阶段性期末检测。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4日。
二、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经市政府同意,本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进行优化,实行分学段错时放假,具体放假时间为:幼儿园2022年12月19日正式放寒假,小学12月26日正式放寒假,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年级12月30日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2023年1月15日正式放寒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学校教师上班,2月7日学生报到,2月8日正式上课。
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如根据疫情防控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需要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九江市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末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安排
四、九江市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
五、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有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一是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各地各校要根据学段年段教学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完成好本学期教学计划。各普通中学务必在本学期结束前做好本校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二是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线上家长会,开展“万师访万家”等活动,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强化家校共育,合理利用假期时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2.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防控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寒假期间应急值班值守,所有人员入校时严格落实“两查一戴一测”(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测体温)。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卫生健康专题教育,加强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特别是要避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境外。
3.严格落实“双减”要求。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双减”政策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春节假期,防止给学生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高三年级可以根据教学进度安排,适当安排教学(时间不超过寒假的三分之一,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若省教育厅有新的要求,则严格按省教育厅要求执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放假前将相关教学安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全面准确理解“双减”政策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含在职教师、培训机构从业教师、自由职业者违规开展的地下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寒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4.科学指导学生寒假生活。各地各校要坚持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党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要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利用寒假开展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和鼓励学生开展读好书活动,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
5.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寒假学生安全工作,在放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排查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寒假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深入开展家校互动,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管护。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关爱。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落实校园值班巡查工作要求,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各地各校还要利用假期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6.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要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对疑似辍学学生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实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确保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7.妥善安排好教师寒假生活。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为教师办实事。在确保教师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班,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从事有偿补课。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九江发布
编辑:徐麟
复审:邱辉强
审签:万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