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冠不能认定为工伤
本期主持: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咨询人:张先生
现在疫情严重,身边不少朋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请问在工作中感染新冠算工伤吗?因新冠而居家隔离工资怎么发放?
解答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泽宇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根据人社部“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问题”解答第15项的答复,“《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综上,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因感染新冠而居家隔离,工资该如何发放的问题需分类讨论——
当公司正常运作,员工居家可正常办公时,员工居家应当按正常出勤处理,公司需向员工全额支付固定工资。根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根据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已停工停产,员工感染新冠居家的,公司在第一个工资周期内,应当正常向员工支付工资;从第二个工资周期开始,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发放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