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何文明上网?北京丰台法院开展校园普法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方庄法庭立足区域发展需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为辖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首都道德模范、副庭长李蕊应邀,在线分别为北京市芳星园中学三个初中年级共计300余名学生,讲授两堂法治教育课。

课程中,李蕊以“文明上网,做守法小公民”为题,讲解了宪法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并从“文明上网不轻信”“文明上网不沉迷”“文明上网不越界”这三方面,讲解如何健康文明使用网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法庭副庭长李蕊讲授法治教育课。图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她表示,目前网络短视频深受广大网友的喜爱,视频浏览量动辄成千上万,但因视频时间短、背景模糊、信息零碎,一些不法分子也混迹其中,发布不实信息,借机实施诈骗。因此,对广大未成年人而言,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随意转发或点入未经官方渠道发布的各种链接,更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告知。对带有明显诱惑性的信息要格外小心,在作出转账或消费决定前应先与父母商量,避免落入骗子圈套。

长时间网络成瘾,会引起大脑结构的生理性改变,导致记忆力差、脾气暴躁、性格内向等不良后果,青少年上网行为的不可控制、缺乏对网络的抵抗能力尤为需要关注。为了投入更多的时间进行网络游戏、虚拟社交,沉迷者往往会放弃现实生活中正常的交往活动,把自己封闭在网络虚拟世界中,这可能会让未成年人逐渐和现实世界割裂,容易形成孤僻、冷漠,甚至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这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之一。

网络侵权可能会造成多种后果,例如,在微博、校园论坛、QQ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不实言论或宣扬其不为人知的隐私,导致其名誉受损,甚至被人肉搜索,被网暴。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网络欺凌的情况,受害者一方面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他人等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反映,要求对加害者施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比较恶劣,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加害者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课程最后,李蕊提示各位同学,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理性上网,做法律的捍卫者、网络空间的维护者和道德风尚的传播者。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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