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檬(中国人民大学)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其所在的公司从办公室里划分出一个“小阳间”区域,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去“小阳间”上班工作。这一充满黑色幽默的荒诞事件随即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调侃称,“‘阴间’和‘阳间’怎么通信,难道要烧纸吗?”
虽然这一事件的真实性尚有待考证,但此事所引起的广泛讨论和强烈共鸣却仍能折射出当下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的过程中,一部分“打工人”的劳动权益没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生病了可以请病假,这是现代社会劳动者的基本共识;劳动法也专门对病假制度作出规定,保障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正常获得病假工资。可为何轮到曾经人人恐惧的新冠病毒感染,部分用人单位却给出了“轻伤不下火线”式的出勤要求,将新冠病假的申请标准和薪资待遇一再收紧?
事实上,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后无法及时居家休息,既不利于员工自身的身体健康,又从长远上影响着整体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效率,甚至可能导致办公空间内大规模反复感染,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就劳动者的法定权益而言,员工有权在身体不适时停止工作进行休息,这一权益由劳动法和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共同维护,用人单位不可擅自更改。另一方面,就工作单位的管理秩序而言,由于新冠病毒的传染性本就明显高于普通流感病毒,再要求新冠阳性员工照常线下工作,无异于是人工帮助病毒迅速扩散;不仅有可能导致更大范围的传染,还存在着因无法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而导致员工工伤的风险。因此,于情于理于法,“阴阳间”的做法都不可取。
太阳底下无新事。从困在系统里的外卖员,到猝死在工位上的打工人,劳动保障缺位的问题并不鲜见。而此次由新冠病假引发的讨论,也仅仅是劳资关系冲突的一个缩影。在这场冲突中,强有力的工会组织和严格落实的劳动法规定本应扮演调停者的角色,然而这二者的缺席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的恶化。
从本质上说,跳出“老板-员工”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阴阳间”事件实质上反映的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的成本由谁买单的问题。任何政策的调整都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成本,而如何应对调整成本、使其对社会公众的影响降到最低,则是在其位者需要及时规划的内容。
在这一问题上,上海人社局日前释放出积极信号,要求单位在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正常支付出勤工资,不得自行打折。这种“为劳动者兜底”的政策值得鼓励和推广。同时也应鼓励用人单位及时制定和完善与新冠病毒相关的病假制度,防止政策成本全部“砸”在用人单位头上,引发市场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