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教育部门最新发布:寒假来临,严禁开展违法违规培训!

近期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陆续结束学期,学生分批开始寒假生活。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作如下提醒:

01

不得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有关规定,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开展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培训活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进机构。

02

防控措施不达标不得营业

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作为特殊场所应按照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化办公室的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政策解读,做好科普宣传,进行限流管理、错峰培训、小班学习,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药物和防疫物资储备,警惕异常情况。

培训机构要保持环境清洁,定期通风消杀,进出人员扫场所码,全程全时佩戴口罩,落实教职员工个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7天1检(每天抽20%),无关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培训机构。

防控措施不达标、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准予营业。

03

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各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员及家长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学习并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科学防疫,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三件套,坚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五还要。

04

调整状态合理安排居家生活

家长要帮助孩子们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学会平衡学习和放松,保证规律的饮食和睡眠,建立良好的作息规律,指导孩子科学制定居家生活和学习计划,引导孩子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居家学习生活,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保障身心健康,尽量不前往密闭空间、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违规培训预防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着力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紧盯以各种名义“换马甲”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及群众举报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整治查处,强化违规培训问题的通报曝光,加强警示震慑,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邮箱

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2135593、2135598

接听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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