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校外培训治理走深走实,分析研判全市校外培训治理今冬明春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12月23日上午,梅州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第四季度研判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第四季度工作情况,对梅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今冬明春管理工作作了部署。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部分成员单位就各自工作实际进行补充发言,梅县区、蕉岭县、大埔县教育局就第四季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了汇报交流。
会议指出,第四季度以来,在省市统筹部署下各县(市、区)有序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将校外培训巡查贯穿全过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校外培训负担 1 年内有效减轻的目标,确保了梅州市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离常态化监管,形成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良好机制和生态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治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不同县区、层级协调机制作用发挥效果不均衡,部门监管协同配合不够,尚未形成强大的合力,专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专门机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县人员配备还不到位,人均任务繁重问题突出。普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执法设备配置不足,不能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日常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除做好日常规定监管任务外,特别提出在12月底,各县(市、区)年检后要在官方公众平台上公示辖区机构白名单。明年 3 月要公示全市机构白名单。四是非学科类培训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依据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联合属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具体审批实施细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依法依规加强审查和规范。
会议强调,当前,梅州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正处于全力推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当前和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要切实按照工作部署落实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加快落实,力争工作成效列居全省上游,为梅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梅州加快振兴发展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教育保障。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力度再加大、举措再细化、时间再倒排、责任再压实,力促“校外培训治理 3 年内成效显著”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级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跟踪问效。
同时,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双减”政策解读,宣传惠及百姓的目的和初衷,宣传工作进展及成效,形成正面舆论,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广大群众转变教育评价观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以及创新举措,扩大典型示范覆盖面。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务必提前谋划,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民政、体育、科技、文广旅、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力度,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建立协同工作执法机制,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信息数据共享。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寒假将至,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资质机构或以咨询、文化传播、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隐形变异的行为,精准、科学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发挥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的牵头、统筹、协调、兜底作用,会同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共同监管。科技、文旅、体育部门要按照中央“双减”文件和省“双减”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全力配合做好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和执法工作,尤其要在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的专业人员、教学内容、培训材料、行业规范等方面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从严审核把关。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联合相关部门抓好执法巡查,坚决打击治理校外培训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利益。各县(市、区)一定要想办法实现行政处罚“0”的突破。
各县(市、区)要利用各类大众媒体平台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预付学费,主动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正当合法维权,共建共享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消费环境。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冯伟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