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2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法获悉,《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意见》明确,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更优承诺的,应当遵守。收到商品七日后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消费者主张及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快递丢失、毁损怎么办?
加强快递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因快递人员擅自使用快递商品、违规打开快递包装、暴力分拣快递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快递商品丢失、毁损,消费者请求赔偿损失,快递服务提供者依据免责条款提出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经营者向消费者盲发快递,消费者请求无条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经营者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怎么办?
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等行为应取得消费者单独同意,经营者以其获得消费者概括同意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经营者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消费者撤回同意后未停止处理或者未及时删除消费者个人信息、未取得未成年消费者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经营者以消费者不同意处理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被迫同意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引发纠纷怎么办?
加强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严格保护依法成立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维护市场秩序,助力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积极保护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推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对当事人逾期付款、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违约行为引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要加强调解,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当事人请求违约方承担逾期付款、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依照合同约定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