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韩忠林
“就近入学”是否等同于“最近入学”?郑州市中苑名都小区一名小学生因此事将二七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距离中苑名都最近的是二七区外国语小学,可小区划片学校是幸福路小学南校区。因此,有业主对划片政策提出质疑。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12月27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确认二七区教育局作出的2020年幸福路小学学区划分行政行为违法。但原因并非与“就近”是否等同于“最近”直接相关,而是因为划片行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二七区教育局做出的划片行为程序违法。
质疑小学划片,郑州小学生起诉教育局
说好的“就近入学”,可最终划片结果却不是距离最近的学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们来说,“就近入学”是否等同于“最近入学”是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每年都会有家长因此事进行维权。郑州二七区一名小学生,还因为此事和教育局闹上法庭。
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郑州中苑名都居民张先生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儿子2020年参加“幼升小”,当时划片的幸福路小学南校区,距离小区1300米左右,而二七区外国语小学距离小区只有六七百米。他质疑二七区教育局为何不将中苑名都划入二七区外国语小学片区。
中苑名都小区位于郑州市大学路和中原路交叉口,从小区西门出发,16分钟左右到达幸福路小学南校区,而前往二七区外国语小学只需要耗时八九分钟。
“这种现象在郑州很普遍,很多小区划片的学校,距离都不是最近的。”张先生提出,按照国家标准《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99-2011),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米,学校布点要均匀,做到小学生上学时间控制在步行10分钟左右。“很显然,对于我们小区来说,二七区外国语小学更符合国标。”
早在2020年7月,孩子还没上小学时,就曾因此事起诉二七区教育局。但2020年8月后者才发布当年划片工作意见。
最终,因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驳回上述。
2020年底,张先生的儿子再次起诉二七区教育局,二七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2年12月27日下发了行政判决书。
学区划分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充分保障公众参与
判决书显示,张先生父子与二七区教育局之间争论的焦点之一,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决策。
“二七区教育局小学义务教育责任区划分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张先生认为,小学划片应该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时至少应有相应程序,做到公开、透明。
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学区划分是政府调整教育资源的一种行政手段,其目的是达到各区域内教育资源相对公平。
学区划分关乎众多家庭的利益,直接关系广大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是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要综合考量辖区内各项因素,平衡辖区内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最大程度满足行政决策合法、合理。教育行政机关在履行划分学校施教区的职责时,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行政管理内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证据能够表明,二七区教育局作出学区划分决策时,进行了征询意见、实际调研、研讨论证等,没能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在作出学区划分决定之后,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仅在开学前两天,通过学校自行张贴招生公告的方式公布,未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因此,法院确认二七区教育局作出的2020年幸福路小学学区划分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学区如何划分,不宜由司法机关决定
除了划片行为制定程序问题外,家长们最关心的“就近入学”是否等同于“最近入学”,同样是争论焦点。
张先生父子认为,法律文本上没有“必须”二字,是不必要有,因为“应当”就是“必须”,这是法律的权威和严谨。法律上的“就近入学”绝不可能规定为“绝对就近入学”或“最近入学”。
“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就远,可以随意给学生指定更远的学校。教育部门应该无条件保障适龄儿童最近距离入学的法定权利。”张先生说。
二七区教育局则表示,就近入学原则一开始是因为我国特殊的历史情况,作为设置学校的基本原则。经过几十年发展,很多学校的设置和布局已相对成熟和定型,需要综合考量安全、便利、稳定等因素。
因此,“就近入学”不等同于“最近入学”,只能是“相对就近入学”。根据相关解读和文件,结合实际操作实践,如果按照距离最近进行划分,势必会造成资源分配不合理。
二七区人民法院则在判决中称,学校划分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社会管理工作,需综合考虑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各项因素。
现实情况不可能简单的仅按直线距离的远近来划分学区,也无法做到绝对“最近入学”。
“学区划分系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作出的具有一定专业性要求的行政行为,属教育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学区如何划分、适龄儿童如何入学等具体事项不宜由司法机关决定。”
对于张先生父子提出的前往二七区外国语小学就学的诉讼请求,法院并未支持。
“已经认定二七区教育局存在违法行为,我们不打算再上诉了。”拿到判决书后,张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同时,张先生还表示:“对于就近入学学区划分问题,在法律上还没有出台更进一步的立法或司法解释,并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出台可供操作的规章制度。我希望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今后能够进一步明确就近入学可供操作的具体规范。”
而二七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则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法院判决书是比较权威的,因此目前以判决书内容为准即可。至于要不要继续上诉,单位领导需要开会研究后才能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