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教培机构因这事遭市民举报,被重罚30万元!

近日,柳州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不完整的中国地图,结果遭到市民举报,柳州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查明事实后,对该机构予以罚款30万元。

据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介绍,他们是接到市民举报后对该案件展开调查的。经查实,该教育培训机构在其实名认证的官方网站上,使用了未准确标识中国国界、缺少部分领土的中国地图,用于该机构相关考试培训业务范围辐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背景展示和广告宣传。

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检定,该地图存在错绘藏南地区国界线、漏绘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等岛屿、台湾省注记缺失等问题。

我国广告法规定

广告中不得有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该培训机构违反广告法,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处罚。

在此,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地图是表示国家版图最常用、最直观和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一个国家对领土拥有主权的郑重标识,是国家意志和尊严的宣告,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格的法定性和严密的科学性。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广告宣传中使用中国地图,一定要确保规范合法,一个点都不能少、一个角都不能缺,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郭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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