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招聘会上,招标审价员、绿化修剪工这两个岗位被注明仅招男性。这样的行为算性别歧视吗?日前,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招聘公司承认错误,并修改了招聘条件。
事情发生在2022年松江区推出的一场残疾人线上专场招聘会上。有志愿者发现,某置业公司招聘招标审价员1人,某园林公司招聘绿化修剪工1人,两个岗位除对学历、技能、工作经验提出要求以外,都特意标明性别限制为“男”。
本是一场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而进行的招聘会,为什么要将女性排除在外?松江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招聘公告中的两个岗位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两家公司无权以性别为由设立就业门槛,此种行为未充分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调查了解清楚事件缘由,确保后续能够整改到位,松江检察院邀请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残联,以及人民监督员、志愿者、用人单位代表共同参与一场公开听证会。用人单位代表对发布的招聘信息做出解释,表示由于具体的工作内容可能有一定危险性且强度较大,所以才认为男性更加适合,发布信息时确实没有考虑周全。听证员讨论后认为,两家企业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行为值得肯定,但简单粗暴地在招聘启事里设置仅招男性确有性别歧视嫌疑。
听证会后,松江检察院确认两家企业未充分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区人社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充分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辖区内企业单位招聘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松江检察院同时向区国资委、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分别制发提示函,提示规范招聘信息征集及发布流程管理,更多关注和保障残疾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
在收到已落实整改的回函后,检察官又通过线下走访、线上“回头看”等方式,确认招聘启事已重新发布,各行政机关所述整改事实确实有效落实,前述两个岗位的招聘过程中已有女性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