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兜来的压岁钱,总躲不过妈妈的“保管”。可游戏里酷炫的装备、精致的皮肤还在不断向自己“招手”,小伙伴的游戏等级眼见就要超过自己,灵机一动,用妈妈的支付宝充值?日前,一件因小学生游戏充值引起的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审结。
莫名“丢”万元 家长慌了神
睿睿今年10岁,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平日父母工作特别忙,为了方便联系,就将一部旧手机留给睿睿使用。睿睿与父母联系之余,偷偷玩起了手机系统自带游戏中心里的一款游戏。时间一长,还学会了用父母的微信和支付宝充值买游戏道具。
近一个月,睿睿父母频繁收到银行发来的扣款短信,每次金额百余元,想着可能是银行还贷自动扣款,没太在意,直到累计被扣近万元,才察觉有异,赶忙报警。
经警察提醒,方惊觉竟是自家儿子“捣鬼”。睿睿母亲赶忙找到运营该款游戏的公司,要求退款无果,便以睿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转账充值的10073.6元。
孩子“充”昏头 公司拒退款
睿睿母亲认为,游戏公司作为网络游戏经营方,理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而睿睿玩的这款游戏,没有未成年防护机制,游戏公司无法有效识别并阻止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存在严重过错,应将孩子充值全部款项予以退还。
游戏公司答辩称,睿睿所玩游戏,面向的是成年人,公司已在登录页面设置了弹窗,提示访问网页者须为成年人。睿睿虽未成年,但从其熟练的游戏操作行为来看,公司无法判断他是否成年。
此外,睿睿登录游戏较为频繁,充值的次数不止一两次,说明其可以自由掌控手机和充值来源,孩子瞒着父母充值责任不在公司,是家长的疏忽,家长不应该把过错都归咎于公司。
童稚“不识数” 法院促调解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睿睿年仅10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短时间内给游戏充值万元,确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与睿睿母亲一一核实孩子游戏时间、充值方式、消费金额等细节后,将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沟通中进一步了解到,公司对充值行为是否是孩子的自主行为始终存疑,有成年人以未成年人名义恶意诉请退款的担忧。调解员将游戏公司的疑虑转告睿睿母亲后,睿睿母亲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睿睿独立登录游戏页面、进行游戏对战、完成游戏充值,一系列操作“行云流水”。经调解员反复细致沟通,游戏公司最终同意退款,睿睿母亲自愿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家长妥善保管移动支付密码,避免孩子大额游戏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非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在家长不知情状况下,孩子自行进行游戏充值,若充值金额明显与其心智、年龄不匹配,可请求退还充值款。
面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多发态势,法官提醒,父母应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部、文旅部等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均有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相关规定,游戏运营公司亦在技术层面不断作出改进,法律和技术的合力“围堵”,并不能成为父母放任孩子、疏于管教的免责“挡箭牌”。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对孩子的娱乐方式进行监督,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养成健康的娱乐方式,同时,要注意管理好自己的移动支付密码,避免孩子进行大额游戏消费,引发不必要纠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苏倩雯、李宇欣
头图:@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