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点下班也能成为被辞退的理由?
试用期准点下班到底是理所应当
还是“工作纪律差”?
今天,你实现“准点下班”自由了吗?
近日,一则有关“准点下班”的短视频引发众议。
3月2日,上海的王女士称,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老板给出的原因是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王女士称,按照该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下午18点半。试用期第二天,她于18点33分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没有收到回复,于是她自行决定下班。次日早上她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并出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主动及工作纪律差,不以公司利益为首”的理由开除了她。
面对试用期3天就被开除的局面,王女士认为试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她给老板发消息下班老板没回,所以自己准时下班,所以之后也当如此。
王女士表示,“我跟领导说,你没回我呀,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我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
她认为既然老板没回复,准点下班理所当然,并不是自己的问题,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此视频一出便引发网友热议
多数网友认为
准点下班天经地义
公司格局太小
并质疑公司是否遵循《劳动法》
但也有网友认为,
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准点下班”此前就曾多次冲上热搜
网友主要是反感职场“内卷”
无独有偶,去年12月
一则“女生准时下班被批踩点走”的新闻
也冲上热搜第一
当事人孙女士在南京一家公司做内勤文员,公司的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半上班,下午6点下班。某天,孙女士完成工作准备关电脑下班时,收到领导发的消息,大意是对她每天准时下班很不满意,让她不要六点整踩着点走,可以六点零几分再走。孙女士表示不解,按时下班有什么不对?
事实上,类似的新闻不是第一次被曝出,此前,员工因为“准点下班”被公司领导提醒、警告甚至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情况都曾发生。
相关社交媒体平台上,上述新闻的阅读量达到了4亿,网友评论达数万条。一位龚先生认为,不是大家非要给这几分钟讨个说法,而是在通过力挺“准点下班”表达一些潜台词:无谓的加班、“内卷”能不能少些?职场中的存在感能不能不靠工作时长来刷?员工准点下班、拥有“下班自由”能否成为常态,而非“想为又不敢为”之事?
是否应该准点下班
在其他国家也被讨论
2019年,日剧《我,准点下班》中,剧中角色就通过一句又一句的硬核台词表达了对准点下班,回到各自生活的殷切期望。
全国政协委员:
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
勇敢对加班说“不”!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表示,建议加强对“8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她提到:“8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8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许多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她认为,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背了劳动法规的规定。“‘996’制度是导致社会就业难、生育率低的重大原因,最后结果是整个社会为老板榨取的超额剩余价值买单。”
对此,蒋胜男建议,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劳动者也要勇敢对加班说“不”!
留下加班的人各有各的理由,
那么准点下班就有错了吗?
你怎么看?
话匣子综合自新闻晨报、白鹿视频、九派新闻、工人日报等
制图:卞晓晓、佐宇、王哲嫣、向晓薇
编辑:玫瑰砂
责任编辑: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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