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再是“铁饭碗”?超10省市宣布“教师退出机制”!

备受关注的“教师退出机制”正在越来越多的省市被宣布或者落地。

就在上个月,贵阳在《贵阳贵安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到,“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算是正式官宣加入教师退出的相关探索和完善。

在很多人眼里,教师这一职业就等同于“稳定”,教师资格证的连年走热,不少人也正是冲着“稳定”而来。但如今,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明确宣布了教师退出机制的,已经超过10个省市。

这当然也就意味着:教师行业将不再是“铁饭碗”。

同时,此举也带来了新一轮的争议:支持者认为,这一措施带来了优胜劣汰,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珍惜教师岗位努力工作。也有质疑者提出,在当前唯分数、唯升学评价体系下,如果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以及教师完成行政指标的情况,考核评价教师,很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唯分数、唯升学功利倾向,并增加教师的考核压力、非教学负担。

所以,核心焦点是:怎么退?按照什么标准退?谁来决定这个标准?

2023年2月,贵阳市在《贵阳贵安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教师“末位退出机制”,即通过“行政部门统筹、校内末位参加”的方式,对教师在综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实行“首次取消目标绩效、再次调离转岗、三次落聘退出”

《贵阳贵安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提出完善退出机制

贵州市并不是第一个开始探索“教师退出机制”的城市。2019年12月,北京市教委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安排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2022年11月,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退出渠道的种类和适用、退出的权限和程序、退出待遇、争议的处理等事项

同月,山东平阴县也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其中提出,建立“老”教师柔性退出制度和建立不合格教师刚性退出制度

2022年12月初,北京市教委等十部门发布《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将教师退出机制提上日程。其中提到,将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

除了近期官宣的城市外,据澎湃新闻报道,宁夏在2011年就建立了教师退出机制。根据相关办法,对年龄偏大、长期有病且不适应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师,由相关部门做好分流工作;对3年内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申请提前退休。据宁夏官方2019年发布信息: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以来,宁夏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6155名教师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腾出的编制全部用于补充年轻教师

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也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也提出“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2019年,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在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试点中,也曾提出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校长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的教师可以中途解聘

多地接连提出教师退出机制,引发公众热烈讨论。支持者认为,打破“铁饭碗”优胜劣汰,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珍惜教师岗位努力工作。

但许多老师在看到这一政策时,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要实行教师退出机制?不是已经有教师定期注册制度了吗?” 

此前,国内曾于2016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打破教师终身制,让不合格的教师退出,让教师队伍有更好的“源头活水”。而当前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是在定期注册制度基础上,对教师进行更严格的考核、评价与淘汰。

二者的相同之处均为打破教师“铁饭碗”。不同之处在于,退出机制是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从某地、某校“退出”、不再聘用定期注册制度是注册不通过的教师,失去教师资格,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韩民认为,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需要教师专业队伍的提升,专业性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这也是退出机制存在的必要性。“目前我国部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存在很大的可替代性,部分人并不具备当教师的资格”。

基于专业技能角度,教师退出机制设立了教师门槛,有利于整体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入门后也不是一劳永逸,依然要求教师不断进行自我素养、专业技能的提高”,韩民说。

虽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初衷是好的,但也有质疑者提出,在当前唯分数、唯升学评价体系下,如果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以及教师完成行政指标的情况,考核评价教师,很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唯分数、唯升学功利倾向,并增加教师的考核压力、非教学负担。

“教师退出机制真正实施起来可能会异化成‘末位淘汰制’,并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有反对者表示。加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繁杂多样,考核必定也需要参考多种因素,“如何公平合理地判定一名教师应该‘退出’呢?”

因此,“退出”的标准由谁制定、如何实施等问题,至关重要。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教师退出机制的标准和程序由谁来制定”,这是一个难题。他表示,如果由行政部门制定,那么会存在程序上的问题。在实际评估教师是否应该退出的过程中,不能只是行政部门开个会就决定了,这会导致客观性、公正性的缺失;行政部门本身也会觉得这是个“烫手山芋”,与其如此,干脆放手。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同样认为,如果在教师退出考核中无法做到专业同行评价,而是行政主导,将学生成绩、升学情况等作为指标,那可能会导致急功近利,催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教师的工作是育人,而不是生产某样产品,所以该如何评价一个教师合格与否需要深入探讨。”韩民也表示,评价教师工作并非易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教师退出机制应建立在对教师科学、合理、公平的评价基础上,否则会存在机制被不当利用的风险。”

“实施教师退出机制,需要解决谁来考核、考核什么、怎么考核的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也表示,关键是改革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他认为,我国对教师的管理与评价由行政部门主导,和对学生一样,强调考核与竞争,包括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定期注册制度,把考核、评价直接与薪酬、续聘挂钩。

所以,熊丙奇建议,在中小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将教育事务的管理与决策交给学校教师委员会。同时,重点探索学校办学与教师评价改革,建立专业同行机制,由专业同行以教育标准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教育贡献。

“专业评价机制也是当前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等不科学评价体系,迫切需要建立的评价机制。”熊丙奇称,从长远看,提高国内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重要的不是强化外部考核,而是要激发教师活力,促进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对教师的管理与评价,要回归育人本位。”

来源 | 成都商报教育发布(ID:cdsbjyfb) 记者丨尹可然

标签: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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