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愿孩子能做懂事的“小兔子乖乖”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3月22日,一段“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的视频引发热议。22日,嵩明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核实:2023年3月8日16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开展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据3月22日极目新闻《女孩将男童扔进井中,镇政府:事发十多天前,孩子已安全获救》)

根据通报,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已达成和解。

此事引发关注,就是相关行为实在太危险了,令人心惊。如果不是男孩被及时救出,后果不堪设想。虽然是玩耍时的不懂事所致,性质也十分恶劣。

好在男孩无大碍,有网友说,这只怕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目前,尚不清楚小女孩这样做的动因。不管小女孩当时是怎么想的,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孩子之间少不了玩游戏,或打打闹闹,但像这样的危险举动,实在是要不得。在网友看来,这已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要害人性命,这就不是正常的玩耍行为。毕竟是7岁的女孩,事后再怎么责怪,她可能还不一定都听得懂。在此要说的是,对小孩的安全教育真的很重要。

视频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十六条中还包含有:(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负有法定的不可推卸责任,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常言道,养不教,父之过。乡下也有这样的话,把熊孩子的顽劣行为称为“有娘生,没娘教”。这都是指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教育作用非常重要。这个教育包括了行为规范、安全知识等方方面面,就是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懂得自身安全,也不能伤害他人。

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一篇文章叫《妈妈去世了,遗言给我唱了两首儿歌》,令人泪目。文章说,“每当我听到这两首歌时,我都会想起妈妈,想起她的温柔和爱,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这两首儿歌是大家熟悉的《小兔子乖乖》《小燕子》。文章说,这两首儿歌,虽然看似简单,却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告诉我们要好好听话、认真学习、勇敢面对困难,向往和追求美好事物。

春天来了,小燕子穿花衣,因为春天很美丽。生活是如此美好,生命是如此灿烂,都值得好好珍惜。《小兔子乖乖》讲的是白兔妈妈走后,大灰狼冒充白兔妈妈想要进屋吃掉兔宝宝,被兔宝宝们识破,白兔妈妈回来后夸赞兔宝宝聪明机灵的故事。这是提醒孩子要注意安全,懂得保护好珍贵的生命。

听着妈妈的儿歌睡觉,是多么幸福的事,在妈妈的儿歌中健康成长,也是令人感怀的事。《妈妈去世了,遗言给我唱了两首儿歌》,有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心痛,也道出妈妈以儿歌进行熏陶教育的重要,有对妈妈儿歌式教育的无比怀念与感恩。

熊孩子的背后往往是相关教育不到位的家长。愿孩子们都能听到妈妈儿歌的美好寓意,能听到妈妈对安全知识与行为规范的唠叨絮语,做一个听话的“小兔子乖乖”,别让妈妈担心。

愿孩子们都能得到父母的安全监护,也能懂得保护他人的安全。愿孩子们少些意外伤害,少些令人心惊之事。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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