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捉奸收情夫2.5万“补偿”反因敲诈获刑,称对方报案是想帮前妻抢孩子抚养权,申诉再审获省高院立案

女子在送孩子上辅导班后与男子在酒店开房,被尾随的老公陆某捉奸在床。情夫给付2.5万余元补偿后报案,陆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6个月。出狱后,陆某一直坚持申诉。

“3月21号省高院已经立案了,有案号。”日前,陆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希望高院能公平公正地审理。

>>>捉奸抓现行

丈夫骑车跟踪出门的妻子发现她与人开房

陆某父亲介绍,儿子是家中独生子。“2021年3月28日,我儿子的媳妇出轨,我儿子捉奸抓了现行。”

据陆某父亲介绍,“她上午出门前,我儿子感觉她有问题。她开车在前面走,我儿子骑摩托在后面跟,她送孩子到酒店的20楼上辅导班后,又下到9层,进了一间客房,我儿子在门口听到乱七八糟的声音,敲门又没声音了,就找服务员开门进去,看到两个人赤裸在床上,我儿子就拍了录像和照片。”

陆某父亲表示:“儿媳妇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和他勾搭上的,他俩已经交往3年了,他是提前开好房间的。”

>>>拿情夫2.5万

做亲子鉴定起诉离婚,丈夫涉嫌敲诈被捕

“我儿子进去以后打了他一拳,又训斥媳妇,那男的就说可以补偿,我儿子说出现这种情况,‘我家庭被你毁了,我回去和她离婚,孩子马上要变成单亲了,得补偿6万块钱。当时没写字据,两人协商最后给了2.5万元。”

陆某父亲承认,事发当天,儿媳净身出户,“隔了一周给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因为他们俩是交往了3年多了,孩子是我们的,我儿子就起诉离婚。5月6号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拿出一份报案回执,说我儿子涉嫌敲诈勒索,不适合给孩子的抚养权,我儿子一头雾水,5月7号去当地派出所询问被拘留,后面报捕,检察院就没发现是对方首先提出补偿的,就给批捕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话,这算不上犯罪。”

>>>胁迫给补偿?

因敲诈勒索被判半年,申诉获省高院立案

2021年11月,陆某被张店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刑6个月,“我们上诉到淄博市中院,2022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我们继续申诉,被淄博市中院驳回。2023年1月9号,我们又向山东省高院申诉,现在已经立案了,案号都有,(2023)鲁刑申105号。”

陆某父亲提供的通话录音,证实山东省高院确已立案,“今天(4月6日)我们又给省高院承办法官邮寄了申诉材料。”

陆某父亲强调,儿子并没有胁迫对方。“他刚开始是说‘让她穿上衣服让她走,有什么事和我说’,在说补偿之前他说过这样的话,这就说明他想留下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没解决,也不是我儿子不让他走,是他自己没走。当时说提出补偿是他自己亲口讲的,他后来跟公安也明确了是补偿的意思,我儿子没有逼他的情节。”

对于情夫为何补偿后又选择报案,陆某父亲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有三种可能:“他是单身,当时想和她组成家庭。目前两人没在一起,前儿媳还是单身。当时补偿了以后,他俩可能没谈好,又反悔了,又想把补偿的钱要回去,但又没有别的途径;也可能是受人指使;还有可能是为了帮助她获得孩子抚养权才报案。”

陆某服刑半年,2021年年底获释不到一周,妻子又起诉离婚,夫妻就此离婚。

“孩子判给我们,双方不牵扯财产。我儿子太爱面子,经历这个事后,儿子怕了。”作为父亲,他担心儿子落下案底,“找工作人家不要,这对我儿子一生影响很大,我们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个事情,所以现在很着急。”

>>>涉案款退还

被羁押是父母退钱,男子不接受退赔说法

陆某父亲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判决裁定中在退款事项有误导,当时儿子正被羁押,对退款事项完全不知情,是他们家属迫于无奈为办理取保做出的决定。

“我儿子进去了,我们老两口通过微信转账把这个钱退给了他(情夫),不是我儿子退的,但是法院判决书上写的是我儿子把钱退给他了,这不符合事实。”

陆某父亲提供的2021年5月12日微信转账的截图,证实了这一说法。记者看到,相关判决书显示:“案发后,被告人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陆某父亲表示:“儿子出狱后对此不能接受,说这是他给的补偿钱为什么退?指控和判决中这样,意图是在他不认罪的情况下,想通过退赔来证明他认罪。”

此外,陆某父亲还表示,在淄博中院申诉阶段,儿子的申诉被驳回,他们要求做出合理解释。

他向记者表示,他们向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请求案件监督,“今年1月11号,我向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递交申诉材料,当天就转到淄博中院了,这个期限是3个月答复,现在马上到4月11号就到时限了。”

4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工作人员证实:“我们转件都有记录,已经转给淄博市中院了,可以打中院电话咨询。”

记者联系淄博中院,“这个案子是我们合议庭审理的。”一位承办法官答复称,认定陆某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有关案件情况以判决书为准。

记者询问当事人继续申诉,山东省高院是否和中院联系,这位法官表示:“我们不清楚省高院的审理方式,这个沟通不是必然的。”

>>>对话当事人

对方主动提出补偿,我没威胁恐吓

报案是想帮我前妻争夺孩子抚养权

丈夫捉奸,收情夫2.5万“主动赔偿”反因敲诈勒索获刑。4月6日,案发两年后,就涉案争议问题,31岁陆某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专访。

陆某认为,两审法院对事实认定有误,自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自己没有实施针对钱财的威胁恐吓行为,申诉再审,请求撤销原判,依法宣告自己无罪。

记者:当天案发的细节还记得吗?是否有殴打行为?

陆某:当天上午10点多发生的,我进去客房之后,看到我妻子和一个男子在床上都没有穿衣服。我打了他一拳,用脚把她踢倒在地,实际上没怎么打,后面就没再打过他,包括他后来在公安机关录的口供,也印证了我进门的时候只打过他一拳,后面就没再动手。”

记者:你认识对方男子吗?他是做什么的?

陆某:他也是淄博人,在工地打工,在我们这里居住,可能比我大三四岁。我比他高一点,体型方面差不多。

记者:当时是谁提出“补偿”?对方男子是怎么说的?

陆某:当时他说他愿意补偿我,他说“你就别难为她了,我补偿你”,我没有暴力威胁他。他说他身上没钱,得通过亲朋借。他借了很长时间,他是分3笔给我微信转的2.5万元。

记者:谈补偿时你妻子在场吗?当时对方写过字据吗?

陆某:她不在场,我进去踢了她之后,她就走了。当时没有让他写承诺书,如果有的话,这个事就好办了。我们俩当时的状态是心平气和地谈着事,因为发生这个事情,我肯定跟我妻子离婚,他说补偿我,我想把这个钱用在孩子身上,想多补偿补偿我孩子。”

记者:收取的2.5万余元是你退给对方的吗?

陆某:不是,是我父亲退给他的。

记者:你对两审法院判决怎么看?

陆某:我觉得我这个案子确实比较冤一点,毕竟当时是他主动提出来的补偿,最终的钱数是我俩一起商定好的,就是2.5万。

记者:为什么对方男子会报案?

陆某:这个钱他给完我之后,可能是为了帮助我前妻争夺孩子抚养权,他就选择了报警,给我按上罪名。

记者:你一直没有认罪吗?

陆某:是的,这个事情对我以后找工作,还有对我孩子影响比较大。现在案子到了省高院了,前段时间专门去询问,省高院已经立案,有案号。我想通过媒体希望引起省高院重视,希望能公平审判。

>>>妻子的情人

“不想说这个,有些东西我不想去谈论”

当时害怕被打想给补偿没想他要那么多

4月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与陆某妻子有染的当事男子。

“你是哪里?”这名当事人谨慎询问记者的身份,记者询问他是否是在威逼之下给付陆某2.5万元,他快速挂断了电话。

记者二次拨通他的电话,询问当初为何会报案,他答复称:“这个我不详细跟你说,有些东西我不想跟你去谈论。”随即再次挂断了电话,再未接听。

相关判决书显示,案发时这名男子承认说过:“你就别难为她了,我和你解决这件事。”

这名男子作证陈述称:“我当时一是害怕他伤害我,怕他打我,当时他跟我说拿不出钱来,不让我走;二是想给他一点补偿,但是没想他要那么多。”

该男子还承认,2021年5月12日,陆某的家属积极赔偿其损失2.5万余元,“我已经对他的行为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适用缓刑或不予追究刑责。”

>>>网友关注点

这种口头协议是否有威逼行为

应考虑判决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淄博市中院2022年12月21日出具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言语威胁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并结合被害人对引发案件具有过错,申诉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无不当,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认为陆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望其服判息诉。

出轨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敲诈勒索则属于法律问题。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认为,法官也应当考虑到情夫与女子老公之间这种口头协议是否有威逼行为,考虑此案判决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注:为保护双方当事人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喆楠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0000)

标签: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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